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温馨提示
发表日期:2024年02月06日

  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警惕以场外配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私募基金风险、非法证券活动、原始股、非法期货场所、冒充证券期货机构、养老、民间投融资、非法集资等诈骗行为,对以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落实政策”为旗号,以新能源、新基建、5G、汽车充电桩、灾后重建等项目作幌子,以炒作元宇宙、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新概念异化的新型非法金融活动,要提升防非意识和能力,远离各类非法金融陷阱,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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