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佣金及印花税下调公告
发表日期:2023年08月28日

关于佣金及印花税下调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自8月28日起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我司将交易经手费包含在佣金中,未单独向投资者收取。为让本次经手费下调政策能使投资者直接受益,对此宏信证券自8月28日起对您的上海及深圳股票交易佣金下调0.00146%,对您的北京交易所股票交易佣金下调0.0125%。

   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证券交易印花税自28日起减半收取,我司自8月28日卖出股票时证券交易印花税按0.05%收取。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