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指标调整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3年07月31日

 

尊敬的投资者: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场情况和交易所最新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指引对集中度管理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31日起对信用账户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信用账户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如下:

一、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高于180%(含)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40%;

二、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但不高于24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60%;

三、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40%但不高于30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80%;

四、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300%(含)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可达到100%。

五、每个交易日,对于前一交易日单一股票担保物比例在25%以上且该股票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公司将不晚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对于该股票的客户担保物集中度在70%以上且维持担保比例在300%以下的客户,暂停接受其融资买入该股票的委托,并可以采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咨询您的专属客户经理或拨打公司客服热线95304。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