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证券资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3年第三季度收益分配公告
发表日期:2013年09月25日

2013年第三季度收益分配公告

    根据《宏信证券资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宏信证券资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的收益分配原则,管理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发布了《宏信证券资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3年第三季度收益分配方案公告》。经过宏信证券资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计划”)管理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算并经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复核、同意,于2013年9月24日进行2013年第三季度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次分红权益期间本集合计划收益为1,412,853.44元,分配比例为100%,扣除管理人业绩报酬985,964.19元后,现向2013年6月21日至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2013年9月23日,不包括本登记日申购)期间持有计划份额且未解约退出的所有客户分配426,889.25元。
    2013年9月23日预估年化收益率为4.0543%。
    二、收益分配时间
    1、分红权益期:2013年6月21日至2013年9月23日
    2、分红公告日:2013年9月24日
    3、现金红利支付日:2013年9月2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2013年6月21日至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2013年9月23日,不包括本登记日申购)期间持有计划份额且未解约退出的所有客户。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