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创业板,了解创业板
发表日期:2013年09月27日

一个有足够知识准备的投资者才是真正受保护的投资者。如果您参与创业板交易,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特性

审慎判断自己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

关注创业板市场的风险揭示

 

1、什么是创业板市场?

      答:创业板市场,顾名思义,着眼于创业,是为了适应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发展需要而设立的市场。各国对此的称呼不一,有的叫成长板,有的叫新市场,有的叫证券交易商报价系统,比如美国的纳斯达克、英国的AIM等。与主板市场只接纳成熟的、已形成足够规模的企业上市不同,创业板以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具有上市门槛低,信息披露监管严格等特点,它的成长性和市场风险均要高于主板。

 

2、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何种类型的企业?

      答: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及支持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具体讲,创业板公司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的企业。

 

3、投资者如何判断创业板公司的价值?

      答:上市公司价值的判断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主要应关注公司是否具有持续成长能力。一般来说,可以考察企业所拥有的技术、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是否先进或者独特,管理层的整体素质如何,企业所在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以及企业在行业中所占的地位等等。

 

4、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与主板(包括中小板)有哪些不同?

      答: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在量上低于主板(包括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在指标内容上参照了主板做法,主要选取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可分配利润等财务指标,同时附以增长率和净资产指标。另外,创业板在净利润/营业收入上设置两套标准,发行人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财务指标

主板

创业板

净利润/营业收入

1)净利润最近三年均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

2)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或最近三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

标准一:最近两年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标准二:最近一年盈利,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标准一和标准二达到任意一项即可。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

按照新《公司法》实施,没有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股本总额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可分配利润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净资产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5、创业板相对于主板市场其风险在哪些方面更为突出?

       答:由于创业板市场上上市公司规模相对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以下风险会更为突出:

一是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创业企业经营稳定性整体上低于主板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经营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上市公司因此退市的风险较大。

二是上市公司诚信风险。创业板公司多为民营企业,可能存在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市场诚信建设的任务更为艰巨。如果大面积出现上市公司诚信问题,不仅会使投资面临巨大风险,也会使整个创业板发展遇到诚信危机。

三是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市场估值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而且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就有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股价操作也更为容易。

四是创业企业技术风险。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劳务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受到许多可变因素以及事先难以估测的不确定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五是投资者不成熟可能引发的风险。我国投资者结构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对公司价值的甄别能力有待提高,抗风险能力不强,对创业企业本身的价值估计难度更大,容易出现盲目投资而引致投资损失风险。

六是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目前,包括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勤勉尽责意识不够,由于创业企业本身的特点,如果中介机构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筛选和监督作用,可能导致所推荐的公司质量不高。

 

6、与海外创业板相比,我国的创业板发行标准有什么特色?

      答:我国创业板在借鉴了海外创业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具体国情。创业板发行标准既具有海外创业板市场的普遍特点,又具有中国特色,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仍然十分严格:(1)我国创业板仍然强调净利润要求,且在数量上均严于海外创业板市场;(2)我国创业板对企业规模仍然有较高要求;(3)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成长性有定量要求;(4)我国创业板要求企业上市前不得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海外创业板市场则少有类似规定。

其次,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定性规范要求更为明确细致。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的设计在突出保荐人等市场自律组织作用的同时,在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设置了更为细致和明确的定性规范要求,以保证发行人的质量和保护投资者。

 

7、创业板市场适合哪些投资者参与?

     答: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大多处于成长期,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相对较低,总体上投资风险较主板大,因此适合于那些具有成熟的投资理念,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分析能力的投资者。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创业板市场将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8、为什么创业板要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

      答: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建立以适当性为内容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使制度发展与投资者的风险认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成为市场发展的迫切要求。因此,创业板IPO管理办法中规定,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投资者准入制度的设计、要求,是根据创业板的特点来决定的。因为创业板的风险和收益的特征与主板是截然不同的。与主板相比,创业板企业普遍规模小、业绩波动大,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如果大量不了解创业板风险,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盲目参与,可能会使投资者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引发种种社会问题。所以,创业板市场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就是要求投资者对创业板的风险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确保投资者在充分了解风险的情况下参与创业板市场,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促进创业板市场规范发展。

 

9、投资者参加交易前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需注意以下几点:1、熟悉不同的竞价交易方式。创业板竞价交易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不同竞价方式对投资者买卖指令的撮合方式不一样。2、合理、有效地进行委托。(1)按规定的价格最小的变动单位和申报数量进行委托。(2)在涨跌幅限制内进行委托。(3)合理运用不同的委托方式。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两种方式进行交易,其中市价委托还要分为对手方价格委托等五种。投资者要学习并合理运用不同的委托方式。3、关注公开信息。目前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分为单日交易信息和交易异常波动公开信息两种,投资可上交易所网站查询。

 

10、创业板股票买卖的交易费由哪几部分构成?

   答: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股票买卖的交易费用与深交所主板、中小板股票大致相同,主要由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两部分构成(深交所免收过户费)。佣金比例由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协商签订,印花税由国家统一收取。

 

11、如果创业板公司出现恶意欺诈、严重违规等恶性事件,投资者有哪些途径维护正当权益?

    答:(1)行政途径:对于违反证券监管规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投资者可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和投诉,请求对违规公司及人员进行查处。(2)民事途径: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事项,投资者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3)刑事途径:对于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投资者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请求公安机构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