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风险揭示书
发表日期:2013年09月27日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风险揭示书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债券投资的相关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规定,本公司特向您进行如下风险揭示,请认真阅读并签署。

一、在进行债券投资前,您必须了解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在进行债券投资前,您必须了解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在进行债券投资时,您可能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

五、在进行债券投资时,您可能面临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流动性风险。

六、在进行债券投资时,您可能面临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在进行债券投资时,您可能面临标准券欠库的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在进行债券投资时,您可能面临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的政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