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交易所新规后担保证券调整的公告
发表日期:2016年12月09日


根据2016122日沪深交易所发布的担保证券折算率的最新规定:“被实施风险警示、暂停上市、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证券,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A股股票,以及权证的折算率为0%。”,我司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证券折算率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于20161212日生效,折算率调整后将会影响持有此类担保证券投资者的可用保证金金额,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担保证券调整名单详见附件。

担保证券调整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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