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融资融券业务需求,我公司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融资融券业务客户服务合同书》(以下简称“《融资融券合同》”)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如果投资者对修订内容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清偿所负融资融券债务并至所属分支机构书面提出终止合同。投资者在上述期间内未提出书面终止融资融券合同或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继续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视同投资者已知晓并同意本公司公告的融资融券合同修订内容。
《融资融券合同》具体修订的条款如下表:
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 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一、与普通证券交易相同的风险及融资融券业务的特有风险 (一)……. (二)融资融券特有的风险 投资风险放大的风险,即在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由于投资者使用了一定程度的财务杠杆,因此,相应的投资风险也被进行了放大,当您遭受损失的时候,亏损将进一步放大。 (三)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证券交易操作不当等,均可能给您带来经济损失。 二、证券公司业务资质风险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证监会批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与服务。因此,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了解所在的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同时,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证券公司及营业部被证券监管部门取消或暂停业务资格、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撤销或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您正在进行的融资融券交易可能被提前终止从而给您造成损失。 …… 十六、违规操作导致的风险 (一)您应清晰知晓并充分理解本公司及各营业部、员工均不得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从事下列行为: 1、开展非法融资融券业务; 2、接受您的全权委托; 3、向您承诺投资收益、保底收益或承诺赔偿投资损失; 4、向您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代理您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操作; 6、向您私下吸收存款、证券,支付利息、费用。 如您接受了上述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 投资者签署栏: ……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营业部经办人 (签字) 签署场所: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营业部 (注:自然人投资者,请签字;机构投资者,请加盖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 一、与普通证券交易相同的风险及融资融券业务的特有风险 (一)……. (二)融资融券特有的风险 投资风险放大的风险,即在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由于投资者使用了一定程度的财务杠杆,因此,相应的投资风险也被进行了放大,当您遭受本金损失的时候,亏损将进一步放大,可能会出现超过您原始本金的损失。 (三)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证券交易操作不当、对市场走势判断错误等,均可能给您带来经济损失。 二、证券公司业务资质风险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证监会批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与服务。因此,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了解所在的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同时,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证券公司及分支机构被证券监管部门取消或暂停业务资格、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撤销或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您正在进行的融资融券交易可能被提前终止从而给您造成损失。 …… 十六、违规操作导致的风险 (一)您应清晰知晓并充分理解本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员工均不得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从事下列行为: 1、开展非法融资融券业务; 2、接受您的全权委托; 3、向您承诺投资收益、保底收益或承诺赔偿投资损失; 4、向您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代理您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操作; 6、向您私下吸收存款、证券,支付利息、费用。 如您接受了上述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 投资者签署栏: ……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经办人(签字) 签署场所: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分支机构(印章) (注:自然人投资者,请签字;机构投资者,请加盖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
融资融券业务客户服务合同书 | 融资融券业务客户服务合同书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合同签署页 | 合同签署页 |
…… 正式合同版本,甲方可到开户营业部查阅、或到乙方的官方网站(http://www.hxzq.cn)下载。甲方保证已熟知并了解合同中每一项条款的含义,愿意承担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后果。 …… | …… 正式合同版本,甲方可到开户分支机构查阅、或到乙方的官方网站(http://www.hxzq.cn)下载。甲方保证已熟知并了解合同中每一项条款的含义,愿意承担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后果。 …… |
第一章 释义与定义 | 第一章 释义与定义 |
第一条 除本合同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 (十九)平仓线:指合同约定的某一维持担保比例。甲方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该比例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追加担保物或主动清偿债务,使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警戒线,否则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使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追保到位线。 (二十)提取线:指合同约定的某一维持担保比例。甲方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该比例时,甲方可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提取线。 (二十一)授信额度:是指乙方根据甲方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及自身财务安排等综合因素,授予甲方在其保证金足额的情况下可能融入的资金或证券的最大限额。 ….. 原序号依次顺延 | 第一条 除本合同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 (十九)平仓线:指合同约定的某一维持担保比例。甲方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该比例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追加担保物或主动清偿债务,使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追保到位线,否则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使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追保到位线。 (二十)立即平仓线:指合同约定的某一维持担保比例。甲方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该比例时,乙方有权立即平仓。 (二十一)提取线:指合同约定的某一维持担保比例。甲方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该比例时,甲方可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提取线。 (二十二)授信额度:是指乙方根据甲方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及自身财务安排等综合因素,授予甲方在其保证金足额的情况下可能融入的资金或证券的最大限额。 …… |
第二章声明与保证 | 第二章声明与保证 |
第二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 (五)甲方同意乙方以合法方式对甲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了解,并同意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等单位报送甲方的融资融券交易有关信息、资料。 | 第二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 (五) 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直接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通过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及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财产、资信、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报送其相关信息(包括不良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出于为甲方提供在本协议项下必要的证券服务的目的,乙方有权将甲方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乙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合作机构以及相关资信机构。 …… |
第三章 信用账户与担保物 | 第三章 信用账户与担保物 |
第十三条 甲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足额保证金;保证金提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甲方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应符合证券交易所和乙方的规定。 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一定的折算率进行折算。 | 第十三条 甲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足额保证金;保证金提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甲方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应符合证券交易所和乙方的规定。 乙方有权根据监管规定、自律准则或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限制甲方提交用于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一定的折算率进行折算。 |
第四章 融资融券业务 | 第四章 融资融券业务 |
第二十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乙方财务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或调整对甲方的授信额度,并按约定方式通知甲方。 甲方任何时点融资金额与融券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其授信额度。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乙方调整甲方授信额度等原因造成甲方融资融券金额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形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授信额度,乙方将以合同约定方式或通过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告知甲方,且以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内的数据记录为准。 | 第二十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乙方财务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或调整对甲方的授信额度,并按约定方式通知甲方。 甲方任何时点融资金额与融券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其授信额度。甲方应自行关注自身授信额度。若甲方融资金额、融券金额或融资金额与融券金额的总和超过其授信额度的,乙方通过合同约定方式通知甲方后,甲方须在乙方规定时间内了结超过授信额度的负债,或向乙方申请提高其授信额度并经乙方评估同意后使其负债控制在授信额度之内,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执行强制平仓使甲方的负债不超过其授信额度。若甲方通过申请提高授信额度的方式使其负债控制在授信额度之内的,视为甲方认可其相关融资、融券交易,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乙方调整甲方授信额度等原因造成甲方融资融券金额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形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授信额度,乙方将以合同约定方式或通过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告知甲方,且以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内的数据记录为准。 |
第五十八条 甲方违规使用账户或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乙方可以拒绝执行相关指令;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向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报告,按照其要求采取限制甲方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甲方因异常交易行为而被拒绝执行相关指令或被采取限制措施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后果。 | 第五十八条 甲方违规使用账户或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乙方可以拒绝执行相关指令;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向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报告,按照其要求采取限制甲方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甲方认可并承诺因异常交易行为而被拒绝执行相关指令或被采取限制措施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后果,并无权就此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 |
第七十五条 甲方偿还债务的方式: (一) 融资交易债务偿还 1、甲方可以选择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偿还融资负债。 2、甲方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以及卖出与融资负债相同证券所得价款,应当先偿还甲方的融资欠款。 3、对于同一标的证券的多笔融资交易,先偿还利息、后偿还本金、先偿还发生在先的债务,发生日期相同的先偿还金额较小的债务。 …… (二)融券交易债务偿还 1、甲方可以选择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券负债。 2、乙方有权在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内确定甲方融入证券卖出后所得价款的用途,并由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公告。 3、对于同一标的证券的多笔融券交易,按融券交易发生日期和金额大小,先偿还发生在先的债务,发生日期相同的先偿还金额较小的债务。 …… | 第七十五条 甲方偿还债务的方式: (一) 融资交易债务偿还 1、甲方可以选择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偿还融资负债。 2、甲方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以及卖出与融资负债相同证券所得价款,应当先偿还甲方的融资欠款。 3、对于同一标的证券的多笔融资交易,先偿还利息、后偿还本金、先偿还发生在先的债务,发生日期相同的按合约编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偿还。 …… (二)融券交易债务偿还 1、甲方可以选择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券负债。 2、乙方有权在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内确定甲方融入证券卖出后所得价款的用途,并由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公告。 3、对于同一标的证券的多笔融券交易,按融券交易发生日期和金额大小,先偿还发生在先的债务,发生日期相同的按合约编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偿还。 …… |
第五章 权益处理 | 第五章 权益处理 |
第九十四条 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乙方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且甲方应遵守关联事项回避等相关投票规定,乙方再按照甲方意见办理;甲方未表示意见的,乙方不得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的权利;配售股份的认购权利;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的权利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 | 第九十四条 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乙方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且甲方应遵守关联事项回避等相关投票规定,乙方再按照甲方意见办理;甲方未表示意见的,乙方不得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的权利;配售股份的认购权利;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的权利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 若甲方需要行使“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等权利时,甲方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对甲方所提申请审核后出具“授权委托书”,证明甲方在“乙方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下拥有的股份情况。甲方自行负责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交议案,跟踪相关事宜的后续落实情况。 |
第九十五条 甲方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涉及投票权的,乙方在证券发行人公告相关事项后,通过在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内投票的方式征求甲方投票意愿,甲方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公告日后,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少五个交易日前,向其信用账户开立的乙方所属营业部提出参与网络投票的书面申请,甲方未按期提前告知,视为放弃投票权。 甲方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30-14:00期间提交投票意愿,乙方汇总投资者投票意愿,分“赞成”、“反对”或“弃权”进行分类投票。 如甲方与证券发行人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应当主动在提交投票意愿时说明,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投票回避的规定,乙方不对该类客户的投票结果进行汇总。 | 第九十五条 甲方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涉及投票权的,乙方在证券发行人公告相关事项后,通过在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内投票的方式征求甲方投票意愿,甲方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公告日后,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少五个交易日前,向其信用账户开立的乙方所属分支机构提出参与网络投票的书面申请,甲方未按期提前告知,视为放弃投票权。 甲方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30-14:00期间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投票,乙方汇总投资者投票意愿,分“赞成”、“反对”或“弃权”进行分类投票。 如甲方与证券发行人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应当主动在提交投票意愿时说明,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投票回避的规定,乙方不对该类客户的投票结果进行汇总。 乙方代表甲方行使投票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
第一百零四条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的,甲方应向乙方补偿对应金额的现金红利。在相应除权除息日记增甲方融券负债,在现金红利发放日直接从甲方信用资金账户扣收,现金余额不足扣收部分,按照融资利率计收利息,乙方有权从甲方信用资金账户直接扣收。 | 第一百零四条 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的,甲方应向乙方补偿对应金额的现金红利。乙方在相应除权除息日直接从甲方信用资金账户扣收,现金余额不足扣收部分,按照融资利率计收利息,乙方有权随时从甲方信用资金账户直接扣收。 |
第九章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 第九章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合同签署后,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修订,本合同相关条款与其中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的,应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办理,本合同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本合同相关条款需要进行修改或增补的,有关内容将由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公告,无须另行通知,相关修改和增补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除以上情形外,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变更本合同条款的,乙方将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在乙方网站或乙方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甲方若在前述时间内提出异议的,应前往乙方营业部书面告知并了结所有负债解除本合同。 |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合同签署后,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修订,本合同相关条款与其中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的,应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办理,本合同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本合同相关条款需要进行修改或增补的,有关内容将由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公告,无须另行通知,相关修改和增补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除以上情形外,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变更本合同条款的,乙方将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在乙方网站或乙方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甲方若在前述时间内提出异议的,应前往乙方分支机构书面告知并了结所有负债解除本合同。 |
第十章 附则 | 第十章 附则 |
新增 | 第一百三十一条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达成的合意,不构成任何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其条款亦非格式条款。 |
新增 |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为作为日后核查的依据,乙方可能对甲乙双方之间的通话内容等进行录音、录像,甲方同意进行录音、录像并认可该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是双方交易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并可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出具。 |
| 以下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
自2017年6月28日起,投资者与本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修订后的《融资融券合同》为准。投资者已签署的相关合同文本无需重新签署。
特此公告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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