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宏信证券融资合约展期申请相关规则的公告
发表日期:2017年10月10日


 

尊敬的投资者:

公司将于2017109日,对公司现行融资合约展期申请相关规则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109日起,公司不接受合约类别为“其他负债”的合约展期申请;

二、自2017109日起,公司不接受融资标的证券长期停牌(停牌时间超过180天及以上)且该证券持仓集中度超过80%的合约展期申请

三、本次公告未提及事项仍适用于公司2017424日发布的宏信证券融资合约展期申请相关规则的公告。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咨询您的专属客户经理或拨打公司客服热线4008366366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