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板、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业务规则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0年07月10日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创业板、科创板股票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我司风险管理要求及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结合创业板、科创板股票交易及融资融券业务的特性,我司设置了相应的业务规则,现公告如下:

一、创业板、科创板股票保证金比例

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80%,融资保证金比例分三阶段管理:

阶段一:上市后前3个月,融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60%;

阶段二:上市后3个月到上市后1年,融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20%;

阶段三:上市1年以后,保证金比例不低于80%。

 

二、单一客户创业板、科创板融资融券总规模

单一客户创业板融资融券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

 

三、创业板、科创板股票板块集中度控制

1.科创板、注册制创业板股票(表中简称双创股票)合并板块集中度上限对应的维持担保比例区间如下表:

维持担保比例区间

开仓集中度上限

适用证券范围

无负债 

100%

所有双创股票

维持担保比例>4

100%

上市超5个交易日的双创股票

4>=维持担保比例>3

60%

所有双创股票

3>=维持担保比例>2

40%

所有双创股票

2>=维持担保比例>1.6

20%

所有双创股票

维持担保比例<=1.6

不得开仓

所有双创股票

以上所指开仓包含信用买入、融资买入两种买入方式。

3. 担保资产划出信用账户时,也需要满足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板块集中度的要求。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联系您的专属客户经理或拨打公司客服热线95304咨询。

该公告以发布之日起实施,后期若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或我司风险管理要求发生变化,我司创业板、科创板股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将做相应修订,并在公司官网融资融券专栏公告,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

特此公告!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