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客户投票操作流程
发表日期:2015年09月23日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中的证券是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证券持有人名册。

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投票权等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证券公司行使投票权等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前,应当事先征求客户的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客户未表示意见的,证券公司不得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整理了以下融资融券客户投票流程,指导我司融资融券客户投票操作:

一、网络投票

(一)沪市上市公司网络投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要求,证券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召开三个交易日前向上证所信息公司报送申请表等材料。为此,客户需按以下要求办理:

1、客户需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公告日后,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少五个交易日前,向所属营业部提出参与网络投票的书面申请。客户未按期提前告知,视为放弃投票权。

2、我司通过上交所投票意见代征集系统征集投票意见,客户需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投票意愿征集日)的915-1500登陆投票意见代征集系统完成股东大会的议案投票。客户未按期完成代征集系统投票的,视为放弃投票权。

3客户需在投票意愿征集日的至少一个交易日之前(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两个交易日),在上证所赢富网站(http://www.sseinfo.com)上完成注册和激活。客户因未及时激活股东账户而造成的无法使用代征集系统情况,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我司对客户投票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后,在证券交易所公告规定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或中国结算的网络投票系统分类进行投票。

5、客户需预先支付参与网络投票的费用为2000/次。如有多位客户参与同一上市公司的同一网络投票的,费用均摊,我司会及时将多收预付款退还客户。

另根据上交所信息公司规定,对于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S股),不支持客户进行网络投票。信用账户持有沪市S股的客户如需参与投票,需在股权登记日前将股票转回普通账户,或前往现场投票。

(二)深市上市公示网络投票

1、客户需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公告日后,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少五个交易日前,向所属营业部提出参与网络投票的书面申请。客户未按期提前告知,视为放弃投票权。

2、我公司对甲方投票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后,在证券交易所公告规定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或中国结算的网络投票系统分类进行投票。

二、现场投票

(一)客户需要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公告日后,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少五个交易日前,向所属营业部提出需求。客户未按期提前告知,视为放弃投票权。

(二)证券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向客户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授权客户仅代表客户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客户参与现场投票费用自理。

未尽事项以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